关于举办第3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的通知
2011级和2012级全体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强化自主创新,推进学校创新教育发展,促进校园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学生树立发明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究精神,培养学生发明创新能力,造就发明创意之星。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香港发明协会、湖南省科普领导小组、湖南省科技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指导下,《发明与创新》杂志社、全国创新教育活动组委会共同举办“第3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伴我成长!(何继善院士题词)
二、大赛宗旨
以专业权威办民间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盛会。
三、评审顾问
袁隆平(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常委)
黄伯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协副主席)
何继善(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地球物理学家)
王永民(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著名发明家)
张景丰(香港发明协会会长)
四、大赛内容
1、发明创新作品(分为A发明作品、B创意设计、C科幻画)
项目分为A发明作品、B创意设计、C科幻画三大类,不按学科分类。
A发明作品:设计并加工制作完成的发明创新作品。
B创意设计:奇思妙想创意点子、产品改进型创意设计作品(其创意构想不论目前能否实现,也无需制作成型)。
C科幻画:科学幻想绘画作品。
2、现场创意制作(分为创意七巧板、创意机器人、创意纸飞机)
分为创意七巧板、创意机器人、创意纸飞机三大类,按现场规定的主题、提供的材料及竞赛要求设定,现场制作完成,现场评奖。
五、奖项设置
奖项分小学组、中学组和教师组设置。
1、发明创新作品评选:设金、银、铜奖,各奖项名额分别占通过初审总数的10%、20%、30%,中学组A、B、C各类在各奖项中分别占比50%、30%、20%,小学组A、B、C各类在各奖项中分别占比40%、40%、20%。
2、现场创意制作竞赛:分类别设金、银、铜奖,各奖项名额分别占现场参赛人数的10%、20%、30%。
3、单项奖:设最佳人气奖和企业专项奖(由企业赞助命名)。
4、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和全国创新教育实验基地称号奖。
七、参赛对象和作品申报
1、全国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老师,由学校统一组队,免费参赛。
2、作品申报统一用电子版,按要求发送到专用邮箱,不单独接收纸质文件。
请有意参赛的同学做好准备,并于9月20日前以将作品申报表填写完整并发送到专用邮箱:dzyzzsc@163.com
不明事宜请咨询通用技术组张世臣、聂金瑞老师(科技楼四楼通用技术办公室电话:267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