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制度采用百分制,教师所得分数的20%计入学校教师评价总分中。
二、该制度分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育理论学习笔记(30分)
1.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交教研室不少于5000字的教育理论学习笔记。(30分)
2.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交教研室大于2000字小于5000字的教育理论学习笔记。(15分)
3.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交教研室2000字以下的教育理论学习笔记。(0分)
(二)教育论文(30分)
每学期上交教研室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教学论文。(20分)
在校刊或学校网站发表论文每篇加5分;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8分。
(三)科研课题(40分)
参加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在教研室备案,且有阶段成果者得35分;课题负责人得40分;
参加校级课题研究,在教研室备案,且有阶段成果者得30分;课题负责人得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