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减免范围:两校区三个年级符合条件学生。
二、 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供材料:
申请减免学杂费的同学只需符合以下的一个条件即可,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必须有当地扶贫办公室颁发的证书或证明,需要提供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2、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由当地有关部门(民政局、扶贫办等)出具的证件,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
3、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A:必须是农村家庭;B、家庭必须持有低保证【低保证上有学生姓名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即可;低保证上没有学生姓名的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和证书上人的关系】。
4、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且有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
特别注意:如果以上证件上没有学生的姓名,需要提供证明和证件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三、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4个条件之一的同学【是否符合条件请咨询监护人】,请到政教处邮箱dzyzzizhu@163.com下载《申请表》(密码2672731)——填表、打印、提供证件复印材料、个人建行账户和相关辅助证件——将相关材料直接交到政教处。【注:符合减免学杂费的学生需给予政府助学金最高档资助】
四、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到dzyzzizhu@163.com下载表格(密码2672731),直接填好打印(或到政教处领取表格),11月17日下午五点前交政教处。
德州一中政教处
2017年11月13日